⒈ 好为祸患并坚持不改。
⒈ 好为祸患并坚持不改。
引宋 苏轼 《论河北京东盗贼状》:“其间凶残之党,乐祸不悛,则须敕法以峻刑,诛一以警百。”
清 唐甄 《潜书·远谏》:“其有暴君,终於不省,乐祸不悛,则有如前之所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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