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没入为奴隶的人家。
⒈ 谓没入为奴隶的人家。 《隋书·刑法志》:“魏 虏 西凉 之人,没入名为隶户。
引魏武 入关,隶户皆在 东魏,后齐 因之,仍供厮役。”
《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三年》:“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脩之门。 咸阳王 禧 娶隶户为之,帝深责之。”
胡三省 注:“隶户,谓没入为奴隶之户。”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