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芾(1814~1862)名黼侯,字小浦。陕西泾阳人。清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庶子,值南书房。大考一等,擢少詹事。二十二年四月王鼎自缢后,张以门生至王家,与陈孚恩“共劝王沆”,同意由陈代改遗疏,得穆彰阿赏识,超迁内阁学士,督江苏学政。二十五年(1845)授工部侍郎,任满仍值南书房,旋调吏部;二十九年(1849)督江西学政。
咸丰帝即位,张应召陈述政见,提出“明黜陟,宽出纳,禁糜费,重海防”。得咸丰帝赞赏、采纳,调任刑部侍郎,任满着署江西巡抚,不久实授。
咸丰二年七月下旬(1852年9月中旬),太平军围攻长沙时,张奉清廷命偕同在籍尚书陈孚恩组办地主团练武装,筹备江西防务。十月中旬,太平军撤围长沙,乘雨渡过湘江,十一月初三(12月13日)攻克岳州,张率所部驻守九江。咸丰三年(1853)正月初,两江总督陆建瀛移驻九江,张率部移守瑞昌。但正月十一日(1853年2月18日)太平军攻占九江后,清廷却拿他是问,给革职留用处分,退守南昌。四月中旬,太平军五万人溯长江西征,五月下旬进逼南昌。张急奏清廷,调湖北按察使江忠源部救援,使太平军围攻南昌三月未克。清廷以张固守南昌城之功,恢复其江西巡抚职。不久,他因截留滇、黔铜铅银一事,并为陈孚恩被参劾辩解,被清廷褫夺职务。罢官后,因回陕交通中断,遂客居浙江绍兴。
咸丰四年(1854)以后,张经人举荐,在皖南进“剿”太平军,连0病亡也未返乡奔丧,复得清廷信赖,先后授以通政使、左副都御史,并下诏:皖南四府一州军务归张督办。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反击皖南清军,收复广德、泾县等地。张因损兵、折将、失地,先以失机自劾,被革职留军听命,后复自请治罪,清廷遂命他把皖南军务交给两江总督曾国藩,并允准他回原籍补服母丧。咸丰十一年(1861)二月奉诏督办陕西团练,会同陕西巡抚瑛棨防剿进入陕境的太平军与捻军。
同治元年(1862)三四月间,陕西回民起义爆发。陕西巡抚瑛棨以张“有乡望”,请其出面“劝谕”,张允之,于五月初六(6月2日)带着临潼知县缪树本、绅士蒋若讷、回绅马百龄等到临潼油坊街,召集回民“劝谕”、“安抚”。在五月初七晚上的谈判中,起义军方面提出的先决条件是:立即解散各地团练,保障回民生命财产安全。张不仅拒绝回民起义军的要求,反而勒令交出回民义军首领任武。任武在场气愤至极,立即返回渭南仓头镇集合数千人包围会场。这时群众又在张的轿内发现“剿灭”回民的传帖,说明张对谈判毫无诚意。起义军遂将张及其随员捕押到仓头镇,并于五月十三日(6月9日)将其处死于镇南渭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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