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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ī fǎ

司法


拼音sī fǎ
注音ㄙ ㄈㄚˇ



词语解释

司法[ sī fǎ ]

⒈ 见“执法”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引证解释

⒈ 官名。两 汉 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 唐 制在府曰法曹参军,在州曰司法参军。 宋 沿 唐 制,诸州置司法参军。 元 废。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⒉ 星官名。 清 恽敬 《文昌宫碑阴录》:“《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与《天官书》‘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不同。

《星经》又曰‘六曰司法’。”

⒊ 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察、审判。

国语辞典

司法[ sī fǎ ]

⒈ 职官名。掌理刑法。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州置司法参军,县置司法,宋沿置。元代 始废。

⒉ 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等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法律 执法

英语judicial,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德语Justiz, Rechtswesen , Rechtsprechung (S, Rechtsw)​

法语justice

“司法”分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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