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
东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巷头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巷头社区居民户籍生
一、新莞人子女
(一)报名时间:6月4日-6月29日;
(二)统一到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含必备资料和积分资料),所有资料按市新莞人积分入学有关要求申请;
(三)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所提交的积分材料和证明,通过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镇公布的学位名额数向镇教育办提供录取学生名单,由教育办向社会公示;
(四)教育办根据新莞人服务中心提供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学生家庭住址,对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学校;
(五)学校根据教育办分配名单接收学生,学生报名时须向学校上交以下材料:学生户口复印件(须当场与原件核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以及小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明各一份。以上材料上交后学校发给《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入学。
二、特殊群体学生
(一)特殊群体学生的界定
1、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一直在本镇生活、工作,小孩随另一方入户外市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是本镇户籍,由于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3、中央、省属驻莞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4、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莞户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
工的适龄子女;
5、本市户籍,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跨镇街申请的适龄儿童少年;
6、祖籍是东莞、移民香港、澳门,一直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适龄子女;
7、其他类别。
(二)接收办法
1、上述第1、2、3点原则上由公办学校解决;
2、上述第4、5、6、7点根据学位情况,酌情解决。
(三)提交资料(交到学校)
1、入学申请书;
2、父母和小孩户口本、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各一份(须当场与原件核实);
3、父母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父母与小孩的亲子关系证明;
4、其父母携申请人的出生证到所属居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再到镇计生办部门加盖意见(附件7);
5、小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明及《大朗镇户籍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附件2)。
(四)上交材料要求
1、小学一年级:各校将以上材料每生独立装订成册,于6月13日前与《一年级特殊人群学生汇总表》(附件5)中的学生名单顺序保持一致,一并上交教育办审批;
2、小学毕业班:各校将小学毕业班特殊群体学生材料,每生独立装订成册,于6月25日前与《小学毕业班特殊群体学生汇总表》(附件6)中的学生名单顺序保持一致,一并上交教育办审批。
三、大朗镇户籍生
(一)小学一年级户籍生
1、各公办小学招收本地户籍生原则上按原来既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见附件1)。购买新建楼盘或跨招生区报读的本地户籍生需向拟报读学校提交申请书和居住证明;
2、各公办小学于6月2-11日接受户籍生报名,报名时要求学生上交小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明,并填写《大朗镇户籍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附件2);
3、各公办小学于6月13日前将《大朗镇户籍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装订成册,并与《一年级户籍生汇总表》(附件3)中的学生名单顺序保持一致,一起上交教育办备案;
4、购买新建楼盘或跨招生区报读的本地户籍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另外向拟报读学校提交申请书和居住证明,学校汇总并另外填写《一年级跨招生区申请审批表》(附件4),报教育办审批。
(二)初中一年级户籍生
1、本地户籍学生在毕业自查后,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分配给两所中学。被我镇公办中学录取后的本地户籍生,要及时报到,如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如以后又申请转回大朗就读的,只能在公办初中有学位的情况下,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安排;
2、不在大朗就读小学的户籍生需回大朗报读公办初中的,于6月25日前,向教育办提交入学申请书及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须当场与原件核实),并在大朗中心小学统一参加大朗镇小学毕业自查;
3、小学毕业自查成绩汇总各校分本镇户籍、非本市户籍和特殊群体学生三个文档统计。
四、注意事项
(一)建议本市非大朗户籍的学生到原户籍地申请公办学位,如需在我镇申请学位的,则按特殊群体学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竖版双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