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
东营区丽景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按照《2013年东城各义务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计划招收一年级5个教学班,每班40人;2—6年级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转学生。
四、招生报名时间:
8月16-18日
报名地点: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8358198 8358218 13954665360
五、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新生报名手续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如下证件报名: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如下证件报名: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转学生报名手续
转学生报名手续同新生手续,另需同时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1份。
六、说明及要求
1. 8月19日,学校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学生入学材料和名单。8月20-21日,市教育局、东营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复核学生入学材料。8月21日下午6点前,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8月22日—24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均衡编班。8月25日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3.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常住居民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与地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4.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5.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学或转学的,其户口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从2014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6.东营区丽景小学被列为东营市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人数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由主管教育部门或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7.报名前自行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包括心、肺、肝、脾、),外科(包括头部、颈部、胸部、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机能(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五官(包括听力、耳、鼻、扁桃体、龋齿、沙眼、色觉、视力),化验肝功抗体等。以上内容盖章有效。
有关招生事宜可登录学校网站www.dylj.cn查询,也可拨打招生电话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