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西省
赣州市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鹅公中学招生信息
定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一、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教务工作,根据《中小学管理规程》和《江西省全日制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特制定《定南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凡本县中小学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和毕业等,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中小学学籍由学校管理,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要建立学籍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入 学
初中招收修满6年小学课程,并已毕业的小学生。各中小学校受政府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向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发《入学通知书》,促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及时送子女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延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应提请和协同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入校学习。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的,应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
六、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备案,并记入《定南县小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档案,毕业时经审验、核对无误,方可升入初中。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应造好《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持新生的《定南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定南县九年义务教育卡》、《定南县中、小学学生体检健康卡》和《定南县初中学生学籍表》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验印,并交一份《新生花名册》教育股存档;初中升高中报考时,凭初中学籍表和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审定考生报考资格,确定应届、历届生。
七、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材料,包括《定南县九年义务教育卡》、《定南县中(小)学生健康卡》、《定南县中(小)学生学籍表》(以下简称“一表两卡” ),初中还要妥善保存《定南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学籍材料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允许出现生、籍分离和学籍材料自管的现象。
学生的学籍材料开学初按班归档,相关栏目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后交教务处保管,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好评语及成绩后再交教务处保管。
转 学
八、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交验有关证明,学校审查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九、学生转学,档案应随学生一起转入新的学校。转学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①拟转入学校开具接收证明(本县的开具《定南县义务教育转学证》,外县的开具相关的接收证明即可);②转出学校审核盖章;③局教育股审核备案;④转出学校调出学籍档案;⑤转入学校接收学籍档案和转学证明材料.
十、本乡镇小学之间学生的转入、转出办法,由各乡镇结合实际自定,但须按规定建立完善的学生学籍档案。
十一、外商子女转入本地就读,必须持有外商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学籍档案。
十二、进城务工农民人员子女就读初中、小学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到指定学校就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十三、所有转学学生列入教学质量抽测对象,考评时按该生的原入口成绩计入接受学校考评。
休 学
十四、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必须休养或需较长时间治疗,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学生较长时间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准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予以保留。
复 学
十五、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病休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查批准才能复学,同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十六、休学学生复学后列入教学质量检测对象,考评时按该生原入口成绩计算。
十七、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动员复学或向校长报告,由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促其复学,并让其坚持修满规定年限的教育。
升 级、跳 级
十八、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评定,成绩合格,准予升级。
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特别优异,实际学力程度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的,经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跳级学习,同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留 级
十九、城区所在地中、小学,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个别特殊情况确需留级的,由家长提出,班主任认同,学校批准,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调查、审核、同意后,方可不升级,编入原就读年级学习。中、小学毕业年级实行一律不留级制度。
毕 业
二十、已修满初中三年学业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初三毕业考与中考实行两考合一)后,才可办理初中毕业证,初中、小学各校统一在七月份之前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完成毕业证验证工作。此外,各校还应造好一式两份的《毕业生验证花名册》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验印,一份自存,一份交教育股存档。
二十一、已修满高中三年学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中阶段所有科目的会考,会考成绩全部合格(或补考合格)后,才具备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造册,到赣州市教育局审核、办理,办证时间以赣州市教育局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