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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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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广州市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东区)广州市东华西路永安横24号(西区)
  • 学校电话:020-83843127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公办市重点小学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座落于云山之畔,珠水之滨,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学校。在六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红火炬人扎扎实实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在七十年代作为广州市的窗口学校,接待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外朋友,与其进行友好交流,九十年代被定为广州市德育工作试点学校。多年来,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德为先,全面育人,在德、智、体、卫生、艺术教育和少先队工作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学校多次被评为少先队红旗大队红十…
  • 教学规模:3分
  • 周边环境:3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5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4分
  • 校园食堂:2分

学校介绍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公办市重点小学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座落于云山之畔,珠水之滨,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学校。在六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红火炬人扎扎实实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在七十年代作为广州市的窗口学校,接待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外朋友,与其进行友好交流,九十年代被定为广州市德育工作试点学校。多年来,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德为先,全面育人,在德、智、体、卫生、艺术教育和少先队工作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学校多次被评为“少先队红旗大队”“红十…

招生简章

2014年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东华西路66—132(双号) 堑边街(18—34号已拆迁) 安怀社 4-12(双号)

  仁秀里(双号) 五常里(1—13、2—16号已拆迁) 聚兴里 仁秀新街(双号)

  东华西路134—218(双号) 洪运里 百子里 百棚坊 兴仁里(8—36号除外)

  四圣街 海月东2-46号(双号) 邓家巷 得厚里 元运新街(单号)

  海月街21—27号(单号) 元运横

  东华西路115—215号(单号) 启正上街 启正下街 较剪巷1—5号

  东华西路13—113号(单号) 永胜街 东里 大方巷 东庆里 荣贵坊 大巷东

  较剪巷1—23号、之一、之二、之三(单号)

  较场西2、4、6号(置地大厦) 云海通津11号 东华西新街2号

  东华西路221—281号(单号)

  元运街 元运新街(双号) 东川路1—35号(单号) 元龙里

  东华西路220—336号(双号) 三拱直街 启沃坊 南围巷 南围一、二巷 庙右巷

  海月东1—57(单号) 海月西(5号拆迁) 海月街 (28、30、32、34、36、38、40、42、44号 )永安横1—15号 汇贤里

  仁秀新街(1、3、5、7、9、11、20、22、24、26号)

  东华西路38—92号(双号,48-64双号拆迁) 糙米栏18、20、22号 (22号已拆)

  永安东(2-40已拆迁) 永安西(1、3号拆迁 )

  永胜西约1—64号 (1-47,单号已拆)

  仁秀里(单号,65-83号已拆迁) 永安横26号 、6—12号 培桂横(2-16双号)

  三角市(含2、6、10、14、20号;1-47单号已拆)

  【招生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特殊学校申请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登记时间】2014年5月10、11、12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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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范围:

  【大东】

  东华西路66—132(双号) 堑边街(18—34号已拆迁) 安怀社 4-12(双号)

  仁秀里(双号) 五常里(1—13、2—16号已拆迁) 聚兴里 仁秀新街(双号)

  东华西路134—218(双号) 洪运里 百子里 百棚坊 兴仁里(8—36号除外)

  四圣街 海月东2-46号(双号) 邓家巷 得厚里 元运新街(单号)

  海月街21—27号(单号) 元运横

  东华西路115—215号(单号) 启正上街 启正下街 较剪巷1—5号

  东华西路13—113号(单号) 永胜街 东里 大方巷 东庆里 荣贵坊 大巷东

  较剪巷1—23号、之一、之二、之三(单号)

  较场西2、4、6号(置地大厦) 云海通津11号 东华西新街2号

  东华西路221—281号(单号)

  元运街 元运新街(双号) 东川路1—35号(单号) 元龙里

  东华西路220—336号(双号) 三拱直街 启沃坊 南围巷 南围一、二巷 庙右巷

  海月东1—57(单号) 海月西(5号拆迁) 海月街 (28、30、32、34、36、38、40、42、44号 )永安横1—15号 汇贤里

  仁秀新街(1、3、5、7、9、11、20、22、24、26号)

  东华西路38—92号(双号,48-64双号拆迁) 糙米栏18、20、22号 (22号已拆)

  永安东(2-40已拆迁) 永安西(1、3号拆迁 )

  永胜西约1—64号 (1-47,单号已拆)

  仁秀里(单号,65-83号已拆迁) 永安横26号 、6—12号 培桂横(2-16双号)

  三角市(含2、6、10、14、20号;1-47单号已拆)

  2013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招生简章

  计划招收5个班

  一、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1、12、13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能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