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入园:广州军区政治部幼儿园入园信息汇总
【招生规模】: 招满即止
一、每年秋季(九月份)为新生正式入园时间(六月中旬我园将向各部办、包括机关直属单位发放新生入园摸底登记表),凡属政治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孩子,年满三周岁(即八月三十日以前出生)有本市户口、符合随军条件,均为我园优先安排收托对象。
二、在政治部离退休的老干部、老职工的直系孙子(女),可照顾安排两个入园,超过两个不予接受。
三、为解决机关干部下部队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孩子确实无人照料的实际困难,幼儿园开设“小日托班”,入托对象为年龄二岁八个月以上,凭各部证明办理入托手续。
四、在优先安排本机关子女入园的前提下,如有少量床位,可照顾安排与本部机关单位有工作和业务联系的个别孩子“日托”(不收全托),并按有关规定收建园管理费。
【招生条件】:
1、具备越秀区户籍并于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2、在广州市连续居住5年且现在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来源的就业农民的子女,且于2009你那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3、获得广州市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子女,且于2009你那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说明:报读孩子需身体健康良好,没有过敏史,隐瞒病情一旦发现,马上退园。
【招生计划】:
☆ 小班: 60名 (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 小小班:25名 (2010年9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提供资料】:
1、具备越秀区户籍并于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区户籍原件、复印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
2、符合在广州市连续居住5年且现在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来源的就业农民的子女,且于2009你那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子女同户的农业户籍原本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广州连住5年的暂住证、居住证,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以及在越秀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3)申请人在广州的就业合法证明
(4)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3、符合获得广州市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子女,且于2009你那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幼儿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子女同户的农业户籍原本及复印件
(2)申请人获得广州市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证明
(3)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居住证明
(4)申请人在广州的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5)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证明
(6)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报名时间】:
5月22日—23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45—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