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告诉幼儿园入园:
广州市花都区第三幼儿园入园信息汇总
【招生工作原则】:
(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进行。
(二)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三)公办幼儿园按照《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76号)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其中教育部门办园、机关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幼儿入园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得进行测试。
(五)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108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招生对象】:
3至4周岁(即2009年9月1日及之后,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入园。
【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4月28日—5月10日在园外公告栏张贴宣传及在本园网站对外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5月11—1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父(母)身份证;计生证;幼儿出生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报读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幼儿直系父母);幼儿本人等,到本园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和上交复印件一份。
(三)审核和公布参加现场公开摇号名单。
5月13-16日,在区教育局纪委等部门的监督下,幼儿园对报名的幼儿资格再次审核,对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给予确认,并公布公开摇号的幼儿名单
(四)现场公开摇号。
5月17-19日,幼儿园根据幼儿报名实际情况,结合招生男女幼儿相对均衡原则,按照1:1的比例,为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分配1个摇珠号,幼儿的摇珠号与家长手中的排位序号是对应的。在公证、纪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现场监督下完成整个现场公开摇号工作,并由公证处公证人员宣读中签号及公证书。
(五)公示录取名单。
5月20-26日,最终录取名单由幼儿园在园外公告栏张贴及网站公示1周。
(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5月27日,被现场公开摇号录取的幼儿,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当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