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升高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杭州市第十一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杭州市第十一中学(杭十一中)中考录取线:429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
招生方式:自主招生、特长生
2013杭州市第十一中学高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8个班,每班约48人。
班级设置:高一入学后,学校将根据中考成绩编班。高一年级设2个重点班。凡是中考成绩达到前八所分数线的确保进重点班。
2013浙江杭州十一中中考特长生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和要求
共12名。体育类11名(男子排球3名、女子排球4名,田径2名、健美操2名),科技类1名。
1.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2)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初中教育阶段获上述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4)2012年杭州市区中学生排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队员。
(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六名者。
2. 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1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初中组VB程序设计大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机器人竞赛机器人精准投篮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第一选手1人)。
(3)初中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杭州赛区)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2011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中的电脑制作及智能机器人竞赛个人项目初中组一、二等奖者。
二、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
1.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本人凭《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11日来我校报名(拱墅区八丈井东路150号)。
2. 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 于4月27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地址: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学生本人凭《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11日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核
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报杭州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我校于5月17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学生,并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1.考试时间及要求
5月18日上午考生凭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参加我校的文化课测试、面试和特长专项测试。
2.文化课成绩测试(满分300分)
①项目: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内容均为初中所学内容;
②形式:采用书面闭卷方法;
③分值:卷面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3.特长专项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满分100分)
(1)素质测试:100米,满分20分;
(2)专项测试:满分80分。
科技类专项测试(满分100分)
(1)机器人专项笔试(50分);
(2)机器人操作(50分)。
4.面试(满分100分)
学校届时组织专门的面试小组,就初中期间的表现等进行面试。采用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分。
6.考核总分=文化课测试成绩÷3×10%+专项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
(四)录取
1.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文化课测试成绩总分达到180分、专项测试成绩达到70分,且面试成绩达到80分的考生,分类别分项目,依据招生计划按考核总分择优录取。若考核总分相同,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项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文化课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 体育类若某单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或考生未到达录取条件时,可在同类别其他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科技类若报名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或考生未达到学校录取条件时,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将此类的招生计划调剂到体育类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 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0日上午前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22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和我校网站(www.hsyz.cn)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4. 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7日由我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6月3日上午9:30前到我校报到。
5.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 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