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杭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2014年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九年一贯制,招收小学部毕业生。
招生计划:2014年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本部计划招生9个班,申花路校区计划招生2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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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保俶塔实验学校松木场校区
招生方式:学区房 直升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2013年市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保送预选生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推荐工作做到办法与程序公开,对每一个学生公正公平。
(二)全面性原则
综合考评学生的全面素质,鼓励学生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拓展各项素质。按照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优先推荐品学兼优、学有特长的学生。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良好以上;文化课成绩在年级230名及以上的(成绩计算以本推荐办法的“计分办法”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在七下、八下、九上三次期末总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思想品德与政治》、《历史与社会》在七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九年级第二学期区统一模拟考试六次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个A等及以上的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推荐办法
(一)实行文化课成绩与德育及特长加分综合量化评定的办法确定学生的先后排列,按量化分值从高到低依次填报的方式进行。
(二)计分办法
1.文化课得分:以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每学期期终统考成绩为依据(初三为第一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和第二学期区统一模拟考试成绩),初一第一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占5%,初一第二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占10%,初二第一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占5%,初二第二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占10%,初三第一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占35%,初三第二学期区统一模拟考试成绩占35%。将报名学生中三年六次成绩累加,总分的最高分折算成90分,其折算系数作为文化课得分的折算系数,每个学生的分值乘以该系数后的分值,即为该生的文化课得分。
2.德育及特长加分:德育及特长加分办法见附件。计分办法:若报名学生中最高分不超过10分,以该生实际分值计入;若报名学生中最高分数超过10分,将报名学生中的最高得分折算成10分,其折算系数作为德育及特长加分的折算系数,每个学生的分值乘以该系数后的分值,即为该生德育及特长加分值。
3.评定量化分值:文化课所得分+德育及特长加分。
附:市属省一级重点高中保送生德育及特长生加分办法
一.担任学校及班级管理工作
(一)加分项目及分值:
1.入中学以来,担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加1分,担任副部长、干事加0.5分。
2.入中学以来,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加1分,担任班委、支委加0.5分。
3.入中学以来,被评为优秀值周生一次及以上的加0.5分,长期担任校国旗队升旗手的加0.5分。
(二)说明:
1.该项加分应视学生完成工作的数量与质量而定,与班级考核等第挂钩:班级考核等第为A等的该班学生按实加分,班级考核等第为B等的该班学生递减半加分,班级考核等第为C等的该班学生不加分。
2.已经实行对班干部工作进行考核的,按其本人履行职责成绩进行计分,优秀的按实加分,良好的减半加分,一般的不加分。
3.若中途改职的按低职加分,若因不胜任或犯错而降职的不加分。
4.计分办法以年(学年)为单位累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半年的计一半分,不足半年不计分。担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计分。
5.该项三年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
二.特长素质
(一)体育
1.入中学以来,获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一等奖)的加6分,4—6名(或二等奖)加5分,7—8名(或三等奖)加4分;市级前三名(或一等奖)加5分,4—6名(或二等奖)加4分,7—8名(或三等奖)加3分;区级前三名(或一等奖)加4分,4—6名(或二等奖)加3分,7—8名(或三等奖)加2分。
2.获国家运动员等级的一级加6分,二级加5分,三级加4分。
3.说明:①所有获奖的以证书或有效证件为准,所指“省”“市”“区”为本校辖区所属省市区(下同);②团体项目获奖的必须是参赛的主力选手,非主力选手减半计分;③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参加不同级别的运动会上的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④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二)艺术:
1.入中学以来,获有关正规部门组织等级考试的,专业等级达到省十级加0.5分,获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加1分。
2.入中学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为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比赛,在全国、省、市、区获得一等奖(或第一名或金奖)的:全国加6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获二等奖(或第二、三名或银奖)的:全国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获三等奖(或第四、五、六名或铜奖)的:全国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0.5分。其中团体获奖只计4人及以下的奖项。
3.入中学以来,获得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西子少儿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的加2分。
4.说明:①所有获奖的以证书或有效证件为准;②等级考试,相同项目的不同等级取最高等级计分,不同项目取最高等级项目计分。③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参加不同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④教育行政部门非第一发文单位的获奖减半计分(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局及所属的教研室,进修学校,以及少年宫,下同)。⑤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三)科技
入中学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科技活动(机器人、头脑OM、三模、无线电技术、科技创新大赛、计算机竞赛程序设计和网页设计、小发明、小实验、小制作等)在全国、省、市、区获得以下奖项,且列入市教育局当年特长生特招项目的按如下要求加分:
一等奖:全国加6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
二等奖:全国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
三等奖:全国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0.5分。
非列入市教育局当年特长生特招项目的按照以上要求减半加分。
说明:①所有获奖的以证书或有效证件为准;②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参加不同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③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减半计分。
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三.其他加分
1.入中学以来,荣获荣誉称号的: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分别加1分;校十佳学生加1分。
2.入中学以来荣获“雏鹰奖章”、“少科院院士”称号的,国家级加1分,省、市级加0.5分。
3.入中学以来,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演讲比赛和主持人大赛获区级及以上加0.5分。
说明:①同一学年获得以上多项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荣誉按其中一项计分;②以上奖项累计不超过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