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发布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坚持区属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方式。
幼儿园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网上志愿填报、网上信息初审、现场资料复审”的方式进行招生,招收新城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简称“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人数。
2023年秋季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4个,共计100名幼儿。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信息采集。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要求真实、准确地进行信息填写。凡未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幼儿,视为在新城区公办幼儿园没有入园需求。
1.信息采集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13日。
2.信息采集网址: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及志愿填报。
网址为:https://www.hhhtjy.org.cn/
(二)网上信息初审。
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幼儿园将在2023年6月14日——6月15日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信息采集表》。
初审通过的适龄幼儿,家长需在2023年6月16日——6月18日打印《信息采集表》。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料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7日——6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家长需根据幼儿园电话通知的资格复审时间,携带相应资料,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复审。
(2)地点:新城区第一幼儿园
2.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适龄幼儿的《信息采集表》。
(2)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复审的,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五)查询结果。
幼儿家长可以在2023年6月21日晚20: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四、相关说明
1.家长提交的入园审核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质疑,园方可要求家长补充提供相应的其它证明材料。
2.凡在资料复审的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入园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家长,一经查实,取消其幼儿的入园资格。
3.咨询电话:0471-6504603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一幼儿园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