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3号)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高职高专批。
科类:以网上公布的剩余计划所涉科类为准。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体育类文化课降40分,高职对口各科类文化课降20分(但不低于160分)。
2.填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3.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对应的专业校考(联考)成绩须专科合格。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8月12日16:00开始填报志愿;16:3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6:5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17:00发布第一次统计数据,19:00发布最终统计结果。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四、网上填报志愿计划
本次填报志愿文科计划均为新增计划,其中区外高校为向我区增投的招生计划,区内高校为其他科类生源不足内部调整计划。此种情况下,已经招满的院校(专业)录取最低分将发生变化,请考生周知。
具体填报志愿计划见“填报志愿专栏”中的“高职高专批第二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
五、投档与录取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如有退档,对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
六、其他
根据其他省份专科录取进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继续积极争取在我区招生的高校将剩余计划向我区投放,我区将视计划规模适时安排补报。此种情况下,已经招满的院校(专业)可能会新增计划,由未被录取考生填报,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将发生变化,请考生周知。未尽事宜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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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