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日程
(一)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 (4月20日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小学应届结业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 (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信息采集。
(二)网上填报志愿 (6月20日-6月26日)
通过信息采集的小学应届结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志愿填报。选报志愿应实事求是按要求选报,不按规定选报的,其志愿一律无效。网上志愿填报结束关网后,由家长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并交回就读小学。在市四区以外就读且随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购房落户的小学应届结业生,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签字确认后,需交回新城区教育局。凡未在此期间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的学生,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意愿。
(三)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 (7月4日)
公开进行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束后,在公开监督下,将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之后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四)统筹派位 (7月7日-7月14日)
凡第一次未被初中学校录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统筹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参加统筹派位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统筹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五)阳光分班(开学前两周内)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六)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以及“阳光分班”结果查询方式
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