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和浩特回民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资格审核及信息采集时间: 4月20日前
2.志愿填报时间:6月20日--26日
3.公办、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时间:7月4日
4.二次统筹志愿填报时间:7月7日--9日
5.二次统筹时间:7月14日
6.阳光分班时间:开学前两周内
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
1.资格审核及信息采集 (4月20日前)
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有正式学籍的应届结业生,方能参加2023年我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结业生,统一在网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2.网上志愿填报(6月20日一26日)
家长根据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区属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由家长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并交回就读小学。凡未在此期间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在本地区无入学需求。
3.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现场会(7月 4日)
公开进行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现场会将聘请有关领导、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现场监督和公证。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束后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将录取结果拷贝光盘,并在公开监督下交予市四区教育局、公证、纪检等部门,区教育局将录取结果通知学校,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4.二次统筹填报志愿(7月7日一9日)
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和等待公办学校二次统筹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参加统筹安排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
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5.统筹安排结束后,所有被录取学生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二)阳光分班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三)公办学校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四) 几点说明
1.双 (多)胞胎子女的家庭,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以双捆绑的方式参加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
2.公办、民办学校只允许在回民区范围内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