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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考政策

更新时间:2023-05-30 09:26来源:名校网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高中阶段招生政策,2023年我市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实行 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 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招生政策
2023年中考延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计分政策,即在市区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考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
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补录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 分招 政策。2023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 分招 。2023年入学(2023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 分招 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市四区居住证、市四区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二是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三是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 分招 资格。
考试科目
中考科目包括: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汉语、蒙古语文(乙)。
中考升学总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680分。蒙古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800分。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市属5个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1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00分。
录取方式
2023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次 统招 录取、 分招 录取、第二次 统招 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7月9日公布中考成绩时间;7月11日8∶00 18∶00,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7月13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7月14日8∶00 16日18∶00,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 统招 网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7月17日,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 统招 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7月18日8∶00 20日18∶00,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分招 网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7月21日,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分招 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7月22日8∶00 23日18∶00,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 统招 网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7月24日,第二次 统招 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7月24日,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完成时间;7月25日,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7月25日,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实验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完成时间:7月25日,旗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