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省
惠州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惠州市淡水大埔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秋季淡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切实进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分区划片、免试入学并首先确保淡水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的原则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学区范围的划分
各公办小学按分区划片的办法进行招生;具体的学区范围见《淡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分区图》。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申请入学登记时间: 6月22、23日两天。
2、登记地点设在各学校校内。
(三)报名手续和规定
1、公办小学招生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学区内所属公办小学:
(1)“双证” 齐全,即具有学区范围内淡水户籍和学区内父母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2)淡水户籍并具有学区内父母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
(3)具有学区范围内淡水户籍。其中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如不能提供学位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4)父母在淡水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中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如不能提供学位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5)非淡水户籍但具有学区内父母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首期发票)。其中申请入读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另需提供父母在淡水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该两所小学片区内的这类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2、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所属学校填写相关申请表申请入学登记,待学校审批后再报名注册。以上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证件虚假影响申请入学登记的,一切责任由家长承担。
3、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人数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凡需超计划招生须报指导中心批准。学生入学须严格控制在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