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的。
拓展阅读:南京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暂住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