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雨花台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雨花台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 | 要求 |
户口簿 | 家庭户口簿 |
身份证 | 法定监护人 |
居住证 |
法定监护人 注:需在雨花台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
稳定职业证明 |
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 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