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投档录取模式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一般有两种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结合高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依次进行检索,当检索的志愿有投档缺额时即进行投档,投档成功后不再检索填报的后续平行志愿。在一轮完整的平行志愿检索投档过程中,每位考生最多只有一次被投出(投档成功)的机会。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也称为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同一批次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投档时,凡第一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投档缺额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如所填报志愿有投档缺额,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
投档工作由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到相关高校后,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