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要求
复赛和总决赛参赛作品要求如下:
1、舞蹈类
作品时长4分钟以内,服装、道具、伴奏(mp3格式)自备。
2、声乐类
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演唱曲目应符合少年儿童年龄及审美特点,服装、道具、伴奏(mp3格式)自备。
3、语言类
中文作品,时长3分钟以内,诵读内容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文和作品,服装、道具、伴奏(mp3格式)自备。
4、器乐类
作品时长3分钟以内,演奏曲目不限,服装自备,不得使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5、表演类
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可包含舞台剧、模特、武术、沙画等形式,服装、道具、伴奏(mp3格式)自备。
6、书画类
包含书法、国画、水彩、水粉画等,作品内容为“二十四节气文化”或“中华传统经典诗词”。书法创作时间1小时以内,绘画创作时间2小时以内。国画、软笔书法纸张规格不超过4尺宣纸,硬笔书法纸张规格为16开纸,水彩、水粉画纸张规格为4开素描纸,比赛用纸、书画工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