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分数划分。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卷面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
成绩认定
参加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且取得成绩的考生,可认定为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
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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