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汉阳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最新
(一)入园年龄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精神,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幼儿园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的工作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1.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优先满足本住宅区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
2.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最大限度接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
3.企业办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做好招生工作。
4.民办幼儿园依法自主招生,优先录取汉阳籍幼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履行普惠服务承诺。
(三)优待政策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政策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落实学前教育入园优待政策。此类人员应联系所属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
(四)幼儿园收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幼儿园保教费和伙食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五)温馨提示
1.幼儿园招生工作均依法依规进行,一切以招生名义收取钱财的均为骗局,请不要轻信。
2.为尽力满足小班新生入园需求,幼儿园每年会根据幼儿人数,对中大班编班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