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武汉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及规则
一、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5个批次填报:
(1) 提前批: 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4)第三批: 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 ).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
(5)第四批:“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填报方式。
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6日8:00至 5月9日17:00。
考生在中招平台上填报志愿并确认,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因考生或家长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或家长承担责任。
为满足考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愿,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机会,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考生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招平台对职业学校志愿进行征集确认。
5月10日至7月31日,考生可在中招平台查询本人填报的志愿信息。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普高线下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及各类特长校(班)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四、其他
1.各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详见《武汉中考》公布的《各级各类学校预安排招生计划》。
2.继续对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实行分配生政策,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各校招录分配生的名额占招生计划的 50%。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批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
3.以特长生(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 )、体育后备人才身份参加录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认定并取得相应资格。同时,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在前 200 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 ),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录取。
6.分配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