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幼升小对口入学是什么意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每所学校都有其对口范围,如果房户合一,则能进入对口学校。如果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入学综合学校学位情况、居住地等因素安排入学。
“人户合一”的两种情况:
1、父母产权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地址、家庭住房地址(父母房产证)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内,视为“人户合一“;
2、祖辈产权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孩子出生起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在一起,都在对应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内,且父母名下无房并开具无房证明,视为“人户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