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南京市小升初参考资料:2014年南京市共青团路中学(南京共中)招生信息
2014年南京市共青团路中学(南京共中)招生简章
学区范围:
雨花小区1—5村、邓府山庄、邓府苑、公交四公司、共青团路11号、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能仁里三村、雨麓花苑、陵园宿舍、花好月苑;长虹路铁路以西、应天花园、凤台南路、集合村、西云村;铁心桥街道各村、小行小区、小行村、金蕊家苑、时光澔韵;安德门130号;亚东国际、枫情国度·尚园;君悦城市花园(过渡学区)。
报名要求:
1.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在外区借读的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②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④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