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青岛市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山东省青岛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伊春路 1——41号,通榆路所有号
辽源路 1——42号,
南京路 267、269、271、273号,
辽阳西路 50、52、54、56号,
哈尔滨路 41号,
绍兴路 200号。
二、招生时间:2013-7-9
三、招生年龄: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龄为6周岁儿童。
四、报名地点 青岛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五、所需提交材料
带孩子报名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证件:
1、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本;(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索引页、儿童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编号页、地址页,用A4纸复印。)
3、《义务教育通知书》;
4、出生证;
5、儿童健康手册;
6、儿童预防接种证;
7、学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8、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9、儿童在幼儿园的素质报告册及学习的相关材料。
六、报名流程
1、请家长在校门口领取报名顺序号,有秩序地排队等候;
2、按顺序号,家长与孩子一起进入一楼大厅,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义务教育入学申请表。学校初步了解,并发放报名(登记)单。
3、孩子独立带着相关证件材料,由教师引领到相应教室报名或登记;
4、报名(登记)结束,孩子独立回到大厅,取齐材料,由家长领走。
5、如果您所准备的报名材料不齐,请于报名的两天内(9、10日)补齐相关材料,用信封装好,写清路段及学生姓名,送到学校,交给报名教师。如果您在报名的两天内不能送到,请于7月11-15日内将材料送学校传达室,交于值班干部或教师。
七、招生计划
招收学生数量 180 招收班级数量 4
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1、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暂住证”;
(4)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学生要有健康证明或体检证明,以及预防接种证;
(6)要插班的学生,家长要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7)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5项规定。小学六年级原则上不安排入学。
2.入学程序
(1)申请。在区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填写《市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
(2)审查。区教育局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统一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局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相对就近地安排就读学校。
(3)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区教育局派发的安置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