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网

青岛市洛阳路第三小学

浏览次数:9812次 电话纠错
青岛市洛阳路第三小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洛阳路46号
  • 学校电话:0532-4898313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山东省青岛市公办普通小学我校是2000年由原国棉五厂子弟小学转轨而来的一所普通小学,转轨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学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3分
  • 收费合理:5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3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3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山东省青岛市公办普通小学我校是2000年由原国棉五厂子弟小学转轨而来的一所普通小学,转轨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学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所破败不堪、基础薄弱的学校,变成了一所窗明几净、能适应现代化素质教育的规范化学校:校舍设施修葺一新、学校校园平整如镜、教学设备焕然一新、教师素质显著提高、学生良好文明习惯逐渐养成。春天校园内花香沁人心脾,冬季教室内暖意融融,到处洋溢着一派勃勃生机。建…

招生简章

2013年山东省青岛洛阳路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身体健康的儿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收费介绍

1、课本费(必订类)青政办发[2004]65号及鲁价费发[2006]178号在校学生(持证具有本市户口的特困生除外).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年 65元小学三年级每生每年 95元小学四年级每生每年 110元小学五年级每生每年 100元小学六年级每生每年 80元2、作业本费 青政办发[2004]65号及鲁价费发[2006]178号小学一至二年级每生每学期 7.5元小学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学期 10元3、借读费每生每学期 300元 青政办发[2004]65号、青价费[2000]232号及鲁价费函[2007]84号户口不在本市,不符合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条件的借读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政策 对持证具有本市户口的特困生,实行部分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