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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新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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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新幼儿园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59号荔苑小区南
  • 学校电话:0755-26567052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示范幼儿园幼儿园,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创建于1990年9月,是直属于南山区教育局的公立,是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广东省九五规划课题试点园,深圳市教育学会学前
  • 教学规模:3分
  • 周边环境:3分
  • 收费合理:4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3分
  • 校园环境:5分
  • 社会影响:5分
  • 校园食堂:1分

学校介绍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示范幼儿园幼儿园,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创建于1990年9月,是直属于南山区教育局的公立,是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广东省九五规划课题试点园,深圳市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团体会员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先进单位,曾获深圳市办学效益奖,连续十五年被评为深圳市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园所。在2003年抗击非典活动中成绩显著,被授予“南山区教育系统抗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同年12月被深圳市教育局、深圳青少年报评为2002-2003年度“读报用报先…

招生简章

2014年深圳市幼儿园入园:2014年深圳市大新幼儿园入园信息汇总
  2014年深圳市大新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深户或符合“1+5”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以幼儿园所在居住区或所在社区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其中本居住区适龄儿童优先。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75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收费标准】:按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及市政府下发文件相关标准执行,每学期按五个月收费。

  【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2014年5月6日9:00至5月22日14:00登录大新幼儿园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表,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长可于5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在幼儿园一楼值班室进行现场电脑资料录入。

  2.材料审验:2014年5月23日起分批电话通知幼儿家长来园审验材料,截止5月25日18点未接到审验材料通知的家长请就近前往其他幼儿园报名。

  3. 公布录取名单:6月6日18:00(分别在网站和幼儿园门口公布)

  4. 新生注册:6月13日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注册手续

  【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建议A4纸双面复印,按下列顺序排列:

  ※ 幼儿为深圳户籍

  1.全家户口本。

  2.儿童免疫证(复印所有填写了记录的页面)。

  3.住房证明:仅限荔苑小区住户提供,其他小区无需提供。同一套房屋原则上一个学制(三年)的时间只接受一次学位申请。

  (1)购房户:指购房者为儿童父母(父母产权在51%以上)或祖辈购房且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按“购房”类填写报名表。

  需提交:儿童父母在荔苑小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祖辈购房的提交《房产证》及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2)租房户:指在荔苑小区租房或祖辈购房但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按“租房”类填写报名表。

  需提交: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租赁合同须在2014年5月6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4年9月30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祖辈购房的,提供有效的《房产证》及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3)单位房: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按“单位房”类别填写报名表。

  需提交: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

  4.计划生育: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 幼儿为非深圳户籍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全家户口本。

  2.儿童免疫证(复印所有填写了记录的页面)。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提供的合法购(租)房证明材料(要求同深户第3条)。

  4.计划生育: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儿童父母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提供儿童父亲或母亲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录取原则】:

  为尽可能使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按规定时间报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的申请者,我园将按照“同等条件下就近入学,荔苑小区住户子女优先”的原则,参照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要求进行录取,额满即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园将谢绝学位申请: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或提交资料不齐。2.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者。3.经核实已被本区其他公办幼儿园录取的。4.已被录取但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者。

  咨询热线:26567053 蔡老师 26668789 李老师 26567052 (节假日)

  网址:http://www.szd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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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深圳市大新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深户或符合“1+5”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主要招收幼儿园所在小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需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并按顺序装订。

  ※ 幼儿为深圳户籍

  1.幼儿1寸近照1张、全家户口本。

  2.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复印所有填写了记录的页面)及免疫证查验证明。

  3.住房证明材料:

  购房户: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 幼儿为非深圳户籍

  1.幼儿1寸近照1张。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全家户口本。

  2.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复印所有填写了记录的页面)及免疫证查验证明。

  3.儿童父母提供的合法购(租)房证明材料(要求同深户第3条)。

  4.计划生育材料: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户籍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2)如果母亲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3)父母离异的,如果离婚时子女归父亲抚养且父亲为深户的,提供父亲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父亲为非深户的,提供父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4)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请咨询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的计生部门并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5.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具体要求参见南山教育局网站《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应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南山教育局网站《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7条)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13年5月6日至5月17日登录幼儿园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表,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在幼儿园门口值班室领取报名表填写并按时上交。

  2.材料审验:2013年5月20日起分批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递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审验。

  3.抽签补录:在录取完符合条件的荔苑小区住户子女后尚有空余学位的,我园将采取抽签补录的方式进行录取。空余学位数及抽签时间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录取原则:为了尽可能使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按规定时间报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的申请者,我园将按照“同等条件下就近入学、独生子女优先、荔苑小区住户子女优先”的原则,参照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要求进行录取,额满即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园将谢绝学位申请: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资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者。2.经核实已被本区其他公办幼儿园录取的。3.已被录取但未按时报名注册者。

  新生录取及注册时间:

  ※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6月7日(分别在网站和幼儿园门口公布)

  ※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6月9日

  咨询热线:26567053 26567052(节假日) 网址:http://www.szdxy.com

  以上招生方案已报南山区教育局备案。

收费介绍

该校学费信息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