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深圳市幼儿园入园: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凤凰金贝幼儿园招生信息
2014年深圳市宝安区凤凰金贝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拟招收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5月9日-5月20日;5月20-6月3日为补招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收费标准:
保教费720元/月,伙食费200元/月(代收费),学习用品费40元/学期(代收费)。
四、报名登记办法
1、新生幼儿家长必须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的材料有:
①儿童本人的出生证
②独生子女证
③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及验证证明;
④户口本(本地,查验儿童身份证号)
⑤父母身份证或居住证(外地)
⑥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地);
⑦入学证明(外地幼儿)
⑧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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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凤凰金贝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3至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小班:满三岁,中班:满四岁,大班:满五岁。
所需材料:
1、持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相关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并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局视各区域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申请学位者需提交的有效证明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期缴款收据和银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管理费发票》。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
(1)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父母在本学区内的合法购(租)房证明等材料(要求同上述1(3)条)。
(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同上)。
(5)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应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验证
幼儿园将于4月25日在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门口张贴招生通知,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5日至5月18日,网上递交报名表。提前或过期申请均不予受理。
2、验证、递交材料:2013年5月21日汇总报名情况,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到幼儿园递交材料。
四、录取原则及公示
幼儿园小班新生录取遵循“同等条件下,适龄儿童优先、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本小区住户子女优先”的原则,根据本学年的学位情况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6月15日园内张贴和网上公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