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良嗣,金华(今属浙江)人。刚中子。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为四川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以父忤秦桧除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柳州编管(《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三三)。孝宗淳熙七年(一一八○),知扬州(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三)。八年,兼提举淮东常平(同上书食货五三之三三)。十一年,改除秘阁修撰(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五)。
玉立祠庭久不衰,俄经剪伐重能栽。
端知妙护有神力,更喜当时歼厥魁。
种不他传焉得子,年将丰稔辄多开。
天生异物初无伴,只许翻阶近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