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大全
[宋代] 张砚
(1178年-1249年),字无准,号佛鉴禅师。四川梓潼(今四川省梓潼县人)人,俗姓雍,为南宋临安府径山寺沙门,为禅宗六祖惠能大鉴禅师下第二十世孙,临济宗破庵祖先禅师(1136年-1211年)法嗣,禅门高僧。
[宋代] 郑仲熊
衢州西安人,字行可。高宗绍兴二年进士。历监察御史、右正言,首论定国是、久任用、抑奔竞、节浮费等事。累官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时秦桧秉政,仲熊曾疏论赵鼎立专门之学,可为国家虑,后为桧所恶,奉祠归。孝宗乾道中,复端明殿学士致仕。
[宋代] 赵屼
衢州西安人,字景仁。赵抃子。由荫登第。通判江州。神宗时为太仆丞,擢监察御史。以父老请外,提举西浙常平。哲宗元祐中,复为御史,疏言多切时务。避执政亲嫌,出为京东提刑。元符中,历鸿胪、太仆少卿。为蔡卞排挤,遂不用,未几卒。
[宋代] 王崇拯
王崇拯,字拯之(《诗话总龟》前集卷四一)。神宗熙宁八年(一○七五),为熙河路都监,移知丰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一、二六七)。元丰三年(一○八○),提举河东义勇保甲。六年,兼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三○七、三三九)。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知雄州。四年,为威州团练使。绍圣四年(一○九七),知代州。
[宋代] 练定
宋建州浦城人,字公权。仁宗嘉祐八年进士。历乌江尉、福州司理。吕惠卿知大名,奏掌机宜文字。召对,以尊主强国为先,失时宰意,通判信州。召为将作监,除湖南转运判官。徽宗时尝提点本路刑狱,移广南路,官至朝请大夫。有《青丘集》。
[宋代] 李受
李受,字益之,长沙浏阳(今属湖南)人,一说德化(今江西九江)人(《江西通志》卷九二)。英宗治平中官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兼侍读。神宗即位,拜刑部侍郎致仕。卒年八十。事见《宋史》卷三一○《李柬之传》。
[宋代] 麻温其
按麻温其为北宋时人,居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麻家卸村),为宋太宗时前青州录事参军麻希孟之孙,宋真宗大中祥符间登进士第,宋仁宗时自尚书员外郎直集贤院,除开封府判官。事迹见《渑水燕谈录》卷三、《景文集》卷三一、《齐乘》卷六。《全唐诗》误作唐人收入。
[宋代] 叶澄
叶澄,字养源,又字大著,慈溪(今浙江慈溪东南)人。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八年,除秘书省正字。宁宗嘉定九年(一二一六),除校书郎,累迁著作佐郎。十二年,出通判隆兴府。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
[宋代] 高元振
(1142—1197)宋明州鄞县人,字端叔,人称万竹先生。高琼七世孙。受《易》、《春秋》于程迥,与郡教授傅伯成交,乡学者数百人师事之。五上礼部不第,而门人俱显仕。博学能诗,尝作《变离骚》,又注解《诗》、《易》、《春秋》、《论语》等。有《茶甘甲乙稿》。
[宋代] 刘异
刘异,字成伯,福州(今属福建)人(《端明集》卷三七《尚书屯田员外郎赠光禄卿刘公墓碣》、《淳熙三山志》卷二)。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淳熙三山志》)。官大理寺评事(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三)。
[宋代] 王洞
王洞,太祖开宝中任秘书丞,曾荐宋白(《宋史》卷四三九《宋白传》)。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九七八)知湖州,六年罢(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五)。淳化三年(九九二)任侍御史(《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七、礼二六之七)。
[宋代] 俞丰
建宁人,字应南,号云谷老人。孝宗乾道二年进士。自知秀州召为金部郎官,迁中书舍人。宁宗嘉泰元年,以中奉大夫守秘书监,请改造新历。尝言命令不可不谨,守令不可不择。除吏部侍郎,又言人主当振纪纲,不可假外戚以柄。不报。以华文阁待制奉祠,筑云谷书院以自娱。有《云谷集》。
[宋代] 姚涣
字虚舟。普州(今四川省安岳)人。宋代官员,诗人。姚涣世家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隋代开皇年中,姚涣先祖姚景彻,以征讨平泸夷战争,立战功被任命为普州刺史。姚景彻去世后,其子孙后代定居普州。
[宋代] 舒雄
舒雄,歙县(今属安徽)人。雅弟。太宗端拱二年(九八九)进士(《宋史》卷四四一《舒雅传》)。官尚书郎(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知泉州(《舆地纪胜》卷一三○)。仁宗天圣中知建宁府(明嘉靖《建宁府志》卷五)。
[宋代] 刘舜臣
刘舜臣,仁宗庆历二年(一○四二)为贺契丹国主生辰副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七)。四年时知石州(同上书卷一五)。皇祐二年(一○五○)时为同提点荆湖南路刑狱(同上书卷一六八)。神宗熙宁五年(一○七二)时知阶州(同上书卷二三七)。
[宋代] 杜纮
(1037—1098)宋濮州鄄城人,字君章。杜纯弟。第进士。神宗熙宁中为大理详断官,修《武经要略》。哲宗元祐初,为夏国母祭奠使,责夏人不逊,使畏惧而加敬。历右司郎中、大理卿、权刑部侍郎。官终知应天府。喜读书,长于《礼经》。有文集及《奏议》、《易说》等。
[宋代] 徐彦孚
徐彦孚,吴县(今属江苏)人。神宗熙宁三年(一○七○)进士(《吴郡志》卷二八),知卫州黎阳县。元丰七年(一○八四),提举荆湖北路常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七)。哲宗元祐中为澶州通判(《栾城集》卷二七《徐彦孚澶州通判制》)。元符二年(一○九九),权发遣陕西路转运副使。三年,权户部侍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五、五一九)。徽宗时,知太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