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预,眉州(今四川眉山)人。登进士第,为杭州推官。事见《括异志》卷三。
赵师圣,宋宗室,燕王德昭七世孙(《宋史》卷二一六《宗室世系表》)。
郑周卿,襄邑(今河南睢县)人。雍孙。哲宗元祐间知郓州中都县。事见清康熙《睢州志》卷五。
苏迨(一○七○~一一二六)(生年据《苏轼文集》附《苏轼佚文汇编》卷四《与子明》第三简),初名叔寄,又名竺僧,字仲豫,眉山(今属四川)人。轼次子。哲宗元祐中以父荫授承务郎。又以元祐党人家属故,至徽宗政和间始官武昌管库,卒于靖康离乱中。事见《苏轼文集》卷六一《与辨才禅师书》、《斜川集》卷二《送仲豫兄赴官武昌叙》、《南涧甲乙稿》卷二一《朝散郎秘阁修撰江南西路转运副使苏公(岘)墓志铭》。
姚祜,武进(今属江苏)人(清康熙《常州府志》卷一七)。神宗元丰八年(一○八五)进士(明成化《重修毗陵志》卷一三)。
抚州临川人,字俊甫,一字倩父。宁宗嘉定四年进士。制置使赵方尝委经理三关形胜,措置有方。好学敏识,家聚书万卷,学者称南堂先生。有《南堂稿》。
景希(《舆地纪胜》卷一五九作帝)孟,曾知巴川县(《万姓统谱》卷八七)。
郭绰,嵊县(今浙江嵊州)人。孝宗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进士。事见《剡录》卷一。
大名馆陶人。少有勇力,善射。后周时隶赵匡胤帐下,屡立战功。尝以身蔽匡胤而中弩矢,死而复苏。太祖即位,擢典禁军,升殿前都虞候。性暴无机,多所凌轹,为史圭、石汉卿所谮,赐死。
泉州永春人,字致远。弱冠领乡荐。精星历,尝作浑天图、浑天仪。
夏臻,字几道,福清(今属福建)人。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进士。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知龙溪县。曾知梧州。事见清乾隆《福清县志》卷一四、《龙溪县志》卷一二。
邵叶,晋陵(今江苏常州)人。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进士(《咸淳毗陵志》卷一一)。尝知新昌县(《豫章集》卷一一《筠州新昌瑞芝亭记》)。今录诗二首。
赵公廙,字忍庵(《宋诗纪事补遗》卷九三),孝宗淳熙九年(一一八二)为屯田员外郎(《宋史·职官志》三)。
孔舜亮,字君亮,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孔子四十六代孙。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以中散大夫致仕,封柱国、会稽县开国伯。事见《阙里志》卷二。
福州古田人,字择之,号东屏,一号草堂。始学于林光朝,后赴建安从朱熹学。熹尝称其通悟修谨,嗜学不倦,谓为畏友。终身不求仕进。有《草堂集》。
布衣某,失其姓名。与陈蒙同时(《宋诗纪事》卷九六引《蓉塘诗话》)。
李湜,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为荆南北路转运使兼知潭州。八年,知荆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四八一)。绍圣中知郑州(《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八七)。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以元祐中弃地事追贬五官(同上书六八之八)。
张清子,字希献,号中溪,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宋亡不仕。事见《闽诗录》丙集卷一六。
任恬,神宗时人(《至元嘉禾志》卷二七)。
英州人,号碧落子。少颖敏,读书过目成诵。为广闻见,逾岭往江西,从名人游。久而精通五经,尤深于《易》。晚年进所著《易解》、《易图》于朝,为王安石所抑。苏轼谪惠州,与论《易》理,至日暮方散。明于乐律,以琴为准,著《碧落子琴断》,为郑樵所称。
宋涿州人,字叔谦,号北山。太祖母杜太后诸孙,居西湖之曲院。以能诗有声于时。
王延轨,曾官太子舍人,徽宗政和中为朝散大夫(清同治《徐州府志》卷二○)。
陈师道(1053-1101)字履常,一字无己,别号后山居士,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哲宗元佑时,由苏轼等推荐,为徐州教授,后历任太学博士、颍州教授、秘书省正字。一生安贫乐道,闭门苦吟,家境困窘。
张卿,宁宗嘉定初官大理卿,以与史弥远不合,告归(《浩然斋雅谈》卷中)。
赵庚,字叔初,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进士。为广西常平干官,久不调。宁宗嘉泰初,将用为学官,以韩侂胄用事,引疾辞。后客居五羊卒。事见清乾隆《泉州府志》卷六二。
袁祹,徽宗宣和间任教坊大使(《浩然斋雅谈》卷中)。
朱明之,字昌叔,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王安石妹婿。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清嘉庆《扬州府志》卷三九)。官著作佐郎,进崇文院校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九)。曾知秀州,迁两浙监司(同上书卷二七八、三五五)。官至大理少卿。事见《王荆公诗注》卷三《寄朱昌叔》注。今录诗六首。
眉州青神人,字浑甫。孝宗乾道八年进士。调温江尉,有政声,除监登闻鼓院。光宗以疾久不省重华宫,大全三上疏以谏。宁宗即位,累迁司农寺丞,为《高宗实录》检讨官。韩侂胄欲得知名人士为羽翼,有力荐大全者,大全笑谢,不往见。次日即请补外,知金州,病卒于道。
王昭宇,字光远,爵里不详。著有《周礼详解》四十卷,用王安石之说而加详。宋王与之《周礼订义》次昭亭于龟山杨时之后。《四库提要》以为当为徽、钦时人。
廖蒙,连州(今广东连县)人。神宗熙宁九年(一○七六)进士。累官朝议郎、知封州。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一六、六六。
郑士洪,鄞县(今浙江宁波)人。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清康熙《鄞县志》卷一)。官至御史(《甬上宋元诗略》卷一○)。
许毂,晋江(今福建泉州)人。神宗元丰八年(一○八五)进士。哲宗绍圣二年(一○九五)知龙溪县。事见明嘉靖《龙溪县志》卷五、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三三。
李邵,与李周同时。
桂闻诗,号琴隐先生,孝宗淳熙时人(清同治《贵溪县志》卷九)。
董萝,曾官御史中丞(《甬上宋元诗略》卷七)。
河南人,字应之。登进士第。补安肃军判官,上疏请饬边备,真宗识其名。累官枢密副使,无所建树。罢知河阳,改蔡州。以太子少保致仕。卒谥恭惠。
张锷,仁宗嘉祐六年(一○六一)以秘书省校书郎为陕县令。事见《宋诗纪事补遗》卷一五引华山凉轩题名石刻。
何渷,字师禹,江阴(今属江苏)人。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嘉定十五年(一二二二),以从政郎为镇江府学教授。事见元《至顺镇江志》卷一七、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四。
吴文忠,宋末淳安(今属浙江)人(清乾隆《淳安县志》卷一五)。
丁仙现,宋杂剧演员。或作丁先现,丁线现。其艺术活动年代,历经神宗熙宁、哲宗元祐、绍圣,迄徽宗崇宁(或政和)年间(1068—1106或1111)。为宫廷教坊使数十年,时人呼为丁使。亦作场于汴京(今河南开封)东南角楼街巷诸瓦肆勾栏。才思敏捷,敢于诮弄当时执政者及社会庸俗风气,人称“台官不如伶官”。精于审音,崇宁初大乐阙微调,议补,先现以为不可妄增。他乐工补作《黄河清》之类成,声终不谐,末音寄杀他调。使先现听之。先现则谓:“曲甚好,只是落韵”。能为词,有《绛都春·上元》传世。
陈应斗,闽清(今属福建)人。理宗淳祐七年(一二四七)特奏名。景定间通判潮州。事见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三五。
释怀悟,字瑞竹,俗姓崔。事见《乐邦文类》卷五。
滕翔,曾官安溪尉(清乾隆《泉州府志》卷八)。
宋居卿,字无党,东苑人(《灵岩志》卷三)。徽宗政和六年(一一一六)曾游灵岩。事见《宋诗纪事补遗》卷三六。
何约,河东(今山西永济西南)人。仁宗康定中为肃政廉访使。事见《灵岩志》卷三。
释遇昌,宋初高僧,事见《增广圣宋高僧诗选》续集。
林诰,字君然,长乐(今属福建)人。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进士。后知南剑州。事见清同治《长乐县志》卷一一上。
吴必达,字材卿,道州(今湖南道县)人。宁宗嘉定三年(一二一○)进士。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特科状元。五年,为建康府教授(《景定建康志》卷二八)。七年,擢尚书礼部架阁,累迁给事中。清嘉庆《道州志》卷八有传。
刘禹卿,与王纯臣同时。
李璮(?~1262),中国金末山东军阀李全之子(一说养子),小字松寿。1227年李全降蒙古,被任为山东淮南楚州行省(又称益都行省)。1231年李全死,不久李璮袭为益都行省,拥军自重。1259年,李璮加速准备反叛蒙古,一面进犯南宋,取海州等4城,一面积极加固益都城防,储存粮草,截留盐课。1262年在在进攻济南时,应者寥寥,军心离散。七月,城破被俘,史天泽将其处死。
蔡觌,英宗治平中官定海尉(元《延祐四明志》卷一八)。
宋邵武军光泽人,字进祖。李深子。徽宗崇宁二年省试第一,因元祐党人之子而夺出身。四年,赦党人子弟复官,调楚州盐城尉。高宗建炎初,摄临安府比较务,州卒陈通谋变,胁阶叛,阶叱之,遂遇害。
赵淦夫,学者称南坡先生,东阳(今属浙江)人。彦秬子。幼承家学,屡辞徵辟。有《南坡笔录》,已佚。事见清道光《东阳县志》卷一八《赵彦秬传》。
浦城人,字颖仲。第进士,授衡州教授。遵胡瑗之学,以教士子。历知南昌县,通判融州,以清白称。
开封祥符人,字道济。登进士第。历知荣州,筑东西二堤除水患。累官江淮发运使,所至有政绩。性和柔,不与人校曲直,不记私怨,时论服其为长者。加天章阁待制,徙知永兴军、青、颍、秦三州。卒年六十五。
邓朴,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事见清光绪《建德县志》卷一○。
王俦(?~一一三○),以通判真州权通判广德军。高宗建炎四年叛卒戚方陷广德时,不屈死。《宋史》卷四五三有传。
琴操(1073年-1098年),姓蔡,名云英,艺名琴操,原籍华亭(今上海),是北宋钱塘艺名人。琴操原系官宦大家闺秀,从小聪明伶俐,得到良好的教育,琴棋书画、歌舞诗词都有一定的造诣。13岁那年父亲受宫廷牵诛,母亲气激身亡,家遭藉没而为杭州歌唱院艺人。不到三年,因其学习刻苦,加上天资陪颖,才华出众,16岁那年改了北宋诗人秦观《满庭芳》词而在杭红极一时。后受到大诗人苏东坡的赏识,引为红颜知己。据闻后因与苏对答后,遁入空门。
(?—1048)开封人,字元弼,本名旻。年十一事真宗于藩邸,善射。咸平中,在定州与契丹战。景德罢兵,迁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从东封西祀。大中祥符九年进宣徽南院使兼枢密副使。仁宗天圣三年,召为枢密使。累封徐国公。为人重密有智数,知传记及术数之学,言象纬辄中。章献太后微时曾寓其家,耆事之甚谨,及太后预政,宠遇最厚。安佚富盛逾四十年。以太子太师致仕。卒谥荣僖。
兴化人,字景行。高宗绍兴间进士。历湖北宪司检法官。尝疑鼎州所上盗十余人不当死,辄以去就争之。后辰州获真盗,宪臣交章荐之。凡四为法官,平反全活百余人。官终知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