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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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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518号
  • 学校电话:0512-65249353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公办市重点中学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是在我市经济迅速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在市、区政府的批准和直接关怀下,通过市、区教育局的全力指导,于一
  • 教学规模:3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3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4分
  • 社会影响:3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公办市重点中学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是在我市经济迅速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在市、区政府的批准和直接关怀下,通过市、区教育局的全力指导,于一九九八年由近百年校龄的原平江区实验小学和有近五十年建校历史的原苏州市第十一中学合并创办而成的一所新型九年义务教育一贯制学校。学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对管理体制进行大胆改革,教育基础设施全面更新,师资队伍合理调整。如今严格而规范的学校管理、优美典雅的校园环境,尽心尽责…

招生简章

2013苏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苏州平江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2013年苏州平江实验学校施教区范围
南至干将路北侧、北至邾长巷南侧。东至相门桥西堍、西至临顿路东侧。包括:干将路北侧(相门桥西至临顿路东侧)仓街1---36号、平江路1---35号建新巷、九坛园、廉奚坊三官弄、联萼坊、邾长巷南面新学前学地、邾长巷学地、蕴秀园二。

2013年苏州平江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6日(周六)到城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于7月6日(周六)到上述区所属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6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6日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父母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3.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1日~5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3)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含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教育部门登记、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5日。

(3)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2013年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特色班简章
【班次及上课情况】一年级有3个特色班,平时和其他班级孩子一样学习文化课,只是其他孩子上最后一节兴趣活动课时,特色班的孩子去上艺术课,每天一节,有专门的艺术老师指导。
【艺术课类型】美术,钢琴,舞蹈等;
【学费】每学期1500,一年3000;
【入学条件】没有家庭住址区域限制,有特长的孩子都可以来报考;
【时间】和其他班次孩子一样报名入学,具体时间及方式,会在5月中下旬,或6月初在校门口贴出。

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2.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校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13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30元/学期·生)、讲义费(15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11元/学期·生)。3.公办初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20元/学期·生)、代办初一新生校服费。4. 免费教科书的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社会实践活动费 120元特色班:【学费】每学期1500,一年3000;择校费:9000伙食费:7元/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