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友谊路以西至上港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北外环城区片(含南北营村),加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等(含化纤厂住区),归二小片区。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
(二)招生要求:
户籍(住址)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需符合以下条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户口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人社部门盖专用章的劳动用工备案变动综合表和花名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