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潍城区芙蓉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白浪河以西,胜利街以北,东风街以南,月河路以东;区域二:曹家巷以西,东风街以北,胡家牌坊街以南,向阳路以西。
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7月17日-20日,8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
(二)招生方式:
1、本地居民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入学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明等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接种防疫证等有关材料。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就近安排入学;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率达到100%。
对符合
潍坊市规定条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明;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我校附近的课入学。外来务工子女报名时需提供能证明以上条件的证件。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帮扶。
对于适龄残疾儿童,应积极动员“应上尽上,能上尽上”。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安排入学;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3、学生报名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当报名学生确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应接受学生报名:一是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二是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三是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的,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的指定接收务工子女的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接收学校可在招生时到就近学校咨询,或到奎文教育网招考查询栏目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