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黄龙第三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东:翠微大道;南:瓯浦垟南山路;西:新营楼路;北:104国道-过境路。
2013温州市黄龙第三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含)出生,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有效房屋产权在我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四类:
Ⅰ类对象:父母的有效房产权证地点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相一致,且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学校核查报名材料后,于7月20日前以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
Ⅱ类对象: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父母的有效房产权证地点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但两者地址不一致的。该类对象学校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入学,如不能安排则由鹿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学校核查报名材料后,于7月20日前以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
Ⅲ类对象: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近三年来(2011年7月至今)儿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居住均在(外)祖父母房产处(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该类对象待学校核查报名材料后,于7月30日前以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
Ⅳ类对象:符合我校施教区条件其他适龄儿童,如符合本辖区条件的华侨子女等为Ⅳ类对象。该类对象待学校核查报名材料后,于7月30日前以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
二、携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有效房屋产权证、儿童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及子女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