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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十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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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十二中学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紫金泉街39号
  • 学校电话:0319-7612901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河北省邢台市公办县重点中学邢台市第十二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的重点初中学校,市教育局重点建设的窗口学校之一。我校坐落于风景秀美的达活泉公园南100米,东临郭守敬北路,西靠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5分
  • 收费合理:5分
  • 教学设备:4分
  • 教学质量:5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3分
  • 校园食堂:3分

学校介绍

河北省邢台市公办县重点中学邢台市第十二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的重点初中学校,市教育局重点建设的窗口学校之一。我校坐落于风景秀美的达活泉公园南100米,东临郭守敬北路,西靠冶金北路,位于紫金泉街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目前学校占地40亩,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校园内楼宇错落、红花馥郁、绿柳成荫,环境优雅,景色宜人,文化气息浓厚,是闻名全市的花园式学校,是莘莘学子求学成长的理想环境。学校现有高标准教学楼、实验楼…

招生简章

2013年河北省小升中参考必备资料:2013年河北省邢台市第十二中学招生信息
对口中学:邯郸市第二十五中学、衡水中学等
  7月1日至7月7日,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并核实新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法定监护人)在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⑴市区户口的学生: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原件)、小学毕业证书。

  学生与祖父(祖母或外祖父)长期同住,户口在一起的学生,户口需迁入一年以上;对城区规划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协议和回迁协议,按当前实际居住地办理入学手续。

  ⑵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工
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一年以上)、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

  ⑶常住流动人口的子女: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居住证(一年以上)、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需同时具备)

  ⑷非市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市区上初中的:于7月10日至7月20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分配情况于7月25日前通知各学校。

  如果学生本人与父母户籍不相符,以学生父母住址、户籍为依据办理入学;

如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办理入学。

  4.汇总初一新生报到情况
7月10日前,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将初一新生报到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有关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政策,招收本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也不得擅自招收非本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严禁各初中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规定随机、均衡分班,要对带班教师均衡编排。

  3.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控制好班容量,每班要控制在50人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须获得市教育局批准。

  4.各初中学校和市区各小学要向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做好我市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招生规定和程序。

收费介绍

每人每学期学费300元取暖费每生一个采暖期为30元择校费实行最高限价公办高中择校生择校费实行最高限价,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12000元可一次性收取,也可以按学年或学期收取。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