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玉帛[zǐ nǚ yù bó] 原指人民与财产。后用以泛指财物、美女。 《左传 僖工二十三年》:“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他生焉。”
1、于时北海完富,兰利其子女玉帛,与群盗相应,破其本乡城邑。
2、谁不听命,宰了;有用的人,子女玉帛不妨多给他作为鼓励。
3、征伐所得,子女玉帛,全归可汗所有。
4、倭人卧榻之侧,正不惜子女玉帛,广纳洋人以造船购船,若是将来彼国海军强了,难道我等坐送*弯于人,坐视外藩流落倭人之手?这罪愆,实在太大了。
5、待坐稳宰相之位后便开始利用权势广求子女玉帛水陆珍异之物,生活大肆铺张、靡烂奢华。
6、传令下去,谁若攻陷此城,此城子女玉帛尽归其所有。
7、新会被围困日久,粮食告罄,城中清军搜粟民家,子女玉帛,恣意卷掠。
8、突厥所以屡寇关中者,以子女玉帛皆在长安故也。
9、我们再攻一下肯定能杀入城中,到那时子女玉帛还不都是老子的?听说守城的一个宋军旅长叫赵良聪,是宋皇宗室,把他抓来我这儿见见他的宗亲倒是挺有意思。
10、共突厥和亲,更似开皇之时,岂非好事且今日陛下虽失可汗之意,可汗宁忘高祖之恩也若能从我,不侵百姓,征伐所得,子女玉帛,皆可汗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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