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公办幼儿园调整后资费标准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中明确确定调节当地(不含有定价权的张北县和怀来县,相同)公办园保育教育费资费标准,调整后的资费标准从2022年秋天新学年起实行。
公办幼儿园每人每月的保育教育费资费标准实际调整至:
一、城市省级幼稚园
1、城市省级示范幼儿园由260元调整至400元,
2、省级一类幼稚园由220元调整至360元,
3、省级二类幼稚园由180元调整至320元,
4、省级三类幼稚园由160元调整至300元,
5、未上类园由100元调整至240元;
二、乡村省级幼稚园
1、乡村省级示范幼儿园由140元调整至160元,
2、省级一类幼稚园由120元调整至140元,
3、省级二类幼稚园由100元调整至120元,
4、省级三类幼稚园由80元调整至100元,
5、未上类园由60元调整至80元。
寄宿制公办幼儿园住宿费资费标准不调节。调整后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最大资费标准,各幼稚园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度下浮。对低收入家庭儿童及其遗孤、残废幼儿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再次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与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