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本。
(二)申请者所属人员范畴材料
1.户籍在沧州市新华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交户口簿(自己页)正本
2.拥有沧州市新华区期限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暂住证正本。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基本信息完备的学生证正本。应届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示户口簿(自己页)正本。
4.驻沧州市新华区军队现役军人和服役武警需提供由所属军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军队或单位的规定来定,证实应明确申请者属于该驻沧州市新华区军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正本。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递交。
特别提醒:在审核材料过程中,针对中国教师资格网不能直接核对验证的文凭,申请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否则视为不过关文凭将不予受理。提议申请者提早在学信网验证文凭,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汇报。河北具备办学资质学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级儿童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者,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四)测试标准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核对核实,无需现场递交。
(五)普通话标准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者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递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成功的可不递交。申请者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看自己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证书丢失补领程序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在“个人做事”按主题挑选“证件办理”子项中查看。
(六)身体素质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本(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国内申请者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组织统一审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者自主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区域的相关部门出具。香港、澳门申请者需教育行政部门帮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络出示。
(八)其他材料
1.个人最近白色免冠无发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反面标明名字、报名号、身份证号,制做教师资格证书时进行。
2.申请认定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质者,须提交非常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正本。申请人在以上任何阶段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觉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