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间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申请入学资格必须提供的材料
(一)城区户口适龄学生
1.适龄学生家庭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妇)。
3.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阶段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做为居住凭证。
4.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新生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出世日期是2016年8月31日(含2016年8月31日)前。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能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信息外,需区别以下情况,各自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责任人各自签字的房产证明(抵押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抵押借款合同书;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买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当作房产根据);
C、已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D、单位集资房的:企业产权证明、买房单据;
E、适龄学生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籍在一起)同居住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独生子一方);
F、享有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相关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城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纳租金的初始发票及复印件(2022年1月1日之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暂住证:父母双方和随迁子女的暂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住宅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阶段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做为居住凭证;
B、租房的: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阶段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做为居住凭证。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城区用人公司打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城区经商的,需有2021年9月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
5.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新生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出世日期是2016年8月31日(含2016年8月31日)前。
(三)其他情况入校学生
1.士兵儿女就近入学资质由河间市人民武装部会同市教体局依照《沧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协调办理。消防队员子女入学同上。
2.侨民、港澳台籍儿女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可持暂住证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