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分配
1、网上报考时间、付款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日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日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
2022年4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课程分配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看《2022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在要求时间内,登陆自考信息系统开展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陆自考信息系统,填好个人信息并提交满足条件的图像信息。填好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验审(核对身份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验审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定签名后,获得初始密码;未通过验审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新生完成报名、缴费的,基本信息将被保留;新生仅注册,没完成报名、缴费的,基本信息将被删掉,需在下次理论课报名期内重新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挑选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验审。验审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定签名后,获得初始密码,基本信息将被保存;未通过验审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组织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
已完成过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进报名、交费。
(3)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在所选报考点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到市教育考试组织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需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交费。密码禁止向他人表露,因考生泄露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由考生本人担负。
3、报名、交费
(1)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储蓄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报考前,考生需了解并接纳《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署《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发布的课程报名。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一个考点,最多报考2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4)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考试的课程,符合毕业标准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备学历提升资质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授予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证书需在学信网注册。
(5)报名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挑选受限课程,随后在报考期内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交纳受限课程报考费,核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在线支付。
(6)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核对无误后再进行在线支付(资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执行标准实行)。交易成功后,报名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没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陆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考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实行,其他阶段依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名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标准: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制为牢房、劳教系统公安民警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业牢房、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制为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干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标准,报考以上专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