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只招收肃宁县户口适龄儿童和依法取得肃宁县暂住证(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实际居住,不含居住凭证)的外来务工、经商等随迁人员的适龄儿女。未取得居住证的县外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只接收该校小学学籍毕业生;非该校小学学籍毕业生和未取得肃宁县暂住证(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实际居住,不含居住凭证)的外来务工、经商等随迁人员的适龄儿女,不具有随机派位资格。
二、公办学校
外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租住房子的必须到辖区派出所开展登记备案,招生审批时以公安局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未登记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同。根据暂住证住址信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小学选择有空闲学位的一小、四小、五小、东泽城小学、滑村小学、玉皇庙小学、东泊庄小学报名入学;中学选择有空闲学位的三中、四中、五中报名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