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角膜手术在高空快速环境下对飞行的危害目前还存在许多可变性,出于飞行安全考虑,目前空军招飞医学选拨标准中明文规定:有眼屈光矫正手术史或角膜塑形配戴史的不合格。在医学选拨环节中对此也有特定检测项目,可以准确辨别和判断
往往有限制,可能有这些原因
(1)要求中要求“角膜屈光手术时达到18岁”,这是因为未成年屈光度数不稳,屈光手术只有除去手术时的度数,术后近视可能还会进度;
(2)要求中往往有“术前屈光度不应超出-4.50D~+3.00D范畴”这一限定,是由于考虑到眼睛度数太高可能还会随着产生高度近视眼底病变风险,远视度数高也可能随着弱视、斜视等问题,而各种问题屈光手术是很难解决的;
(3)要求中对于角膜厚度的需求,可能是为了清除一些圆锥角膜病发高危对象。圆锥角膜是一种与遗传有关的角膜病变,角膜屈光手术自身并不能造成圆锥角膜的产生,但因钻削一定的角膜厚度可能使原有临床早期变病提前病发。
(4)要求中要求“无明显的炫光、干眼、雾气浑浊等手术后并发症或并发症”,这是因为近视度数高的病人术后容易出现炫光。(手术时为了节省钻削角膜厚度,因此减少钻削面积(光区),晚间瞳孔变大超出光区后则容易发生炫光。)术后炫光、干眼、雾气浑浊会影响晚间用眼、或造成视力不稳、视觉质量降低,因而对航空安全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