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缝补。
⒉ 重施墨刑。
⒈ 缝补。
引宋 梅尧臣 《依韵奉和永叔感兴》之五:“秋风入破衣,瘦妇思补刺,手中把长线,无帛缝不得。”
⒉ 重施墨刑。
引《明律·刑律·贼盗起除刺字》:“若有起除原刺字样者,杖六十,补刺。”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