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
⒈ 清 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
引《官场现形记》第四五回:“前任捕厅随太爷坐在帐房里,请帐房师爷説话。”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九回:“你看我足足读了五年书,破承题也作过十多次,出起身来不过是个捕厅。”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