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列举。
⒉ 标志方位。
⒈ 犹列举。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乐令 善於清言,而不长於手笔。将让 河南 尹,请 潘岳 为表。 潘 云:‘可作耳,要当得君意。’ 乐 为述己所以为让。标位二百许语。
引潘 直取错综,便成名笔。”
⒉ 标志方位。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