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律名词。指刑法各本条所规定的刑罚。如某犯依法应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因某种特殊原因,根据刑法另一条规定,得以减轻,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原应判之六年徒刑即为本刑。
⒈ 法律名词。指刑法各本条所规定的刑罚。如某犯依法应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因某种特殊原因,根据刑法另一条规定,得以减轻,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原应判之六年徒刑即为本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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